江油实验学校教学工作常规(试行)

2023-10-12

江油实验学校教学工作常规

(试行)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重心,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是课程改革的关键。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有效地将我课程改革向纵深推进,依据现代教育理论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江油实验学校教学工作常规》。

一、总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常规是指导和规范学校、教师教学行为的基本准则。教学常规包括总则、教学计划、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布置和批改、帮助与辅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总结。

第二条 本常规的实施目标是:

1、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通过本常规的实施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经验,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学会学习并形成正确价值观。

2、促进新的课程结构的建立。改变过于强调学科本位、学科之间缺乏整合的现状,正确处理课程的分科性与综合性、统一性与选择性的矛盾,提倡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3、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变。改变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的现状,提倡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4、建立综合性、激励性、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促进教师积极开展考试内容与方法的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二、教学计划

第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编制学校课程计划、安排课表,教师必须按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

第四条 教学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和教师学科教学计划(含辅导计划),应在学期初制定。

第五条 教学计划要具备以下内容:

1教导处在分管校级领导的指导下,结合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包含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及目标、实施措施、时间安排等。

2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在学校教导处的指导下,制定学校语文、数学和英语教研组计划包括教研组基本情况、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及目标、具体措施、活动安排等。

3各备课组在教导处和教研组的指导下制定备课组计划包括备课组基本情况与学情分析、教学要求、具体措施、活动安排及教学检测与评价等。

4教师在备课组指导下制定教师学科教学计划包括课程总目标或学期课程目标、班级学情分析、教材和其他课程资源分析、减负提质的措施、教学进度及活动安排、教学检测及评价、学生辅导等。

三、教学准备

第六条 凡已开设课程,每节课均应备课。

第七条 备课要备课程标准、课程资源、学情、教法、学法与教学过程,要充分挖掘身边鲜活的教学资源。

集体备课(同年级同学科有2人以上执教的)教研组或备课组长要坚持按每个单元(或章节)召集教师集体备课一次,资源共享,但共享教案要留一定空间供个人创造发挥和教学反思之用,体现集体智慧和教师的个性化教学。

第八条 教案要求:

1、教案按课时逐节撰写,并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即:课题;教学目标及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准备;教学思路及教学过程;课后教学反思等。

2、教案的格式、详略不强求一律,应视课型、教材深浅程度、教师基本素质、班级学生情况而定。

3、备课至少超前一周,保证教师有设计和反思的时间。

4. 新教师必须独立撰写教学周期一轮的教案。

四、课堂教学

第九条 教师必须按学校课表上课。调课权在教务处,教师不得擅自停课、调课以及请人代课。因特殊情况需调课,必须在学校企业微信上填写调课申请,并在教导处同意后,方可调课。

第十条 教师要认真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如情绪的调整、各种教学资源的准备等),并提前候课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专用教室的作用。要根据课程内容的要求到专用教室上课。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特别注意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 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组织实施有效教学,不提前下课不拖堂。课堂中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教师要运用科学的教学策略组织教学。要以人格魅力影响学生,举止文明、仪表端庄。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不讲不尊重学生的话,不做不尊重学生的事。

第十四条   教师要努力创设宽松、愉悦的课堂学习氛围,尽量让创造性思维在课堂教学中散发魅力,这是优化教学模式的突破口。可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让学生多动眼观察、动脑分析思考、动手操作、动口交流评价等,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第十五条   教师要尽量让学生在自主、合作、探究中学习。一节课中要留给学生一定的自主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六条 教师的课堂提问或组织学生讨论的问题要明确、具体、指向性强。不提缺乏思考性的问题,要给学生思维的时间和空间,鼓励学生质疑。

第十七条 课堂练习要精心设计和选择,体现代表性、层次性、实践性(口头、书面、操作等形式相结合)。每节课中保证学生有充分的课堂练习时间,并及时反馈讲评。

第十八条 注重直观和实践性教学。学校和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上好实验课。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综合实践等课程规定的演示实验、学生实验与技能操作的开出率均应达到100%。

第十九条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作用,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

第二十条 教师使用普通话组织教学,板书工整规范。

五、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二十一条 作业内容要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设计有针对性的作业,以适应不同程度学生的需求。作业形式讲求多样化,有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实践性作业等。不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每日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5小时。

第二十三条 要切实加强对学生课外阅读的督促与指导。学校、教师要积极推荐优秀的课外读物,保证完成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外阅读任务。

第二十四条 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要帮助学生养成自我检查和自我反思的习惯。教师对学生作业批阅要注明日期提出指导意见。作文要有眉批和尾批。对于有独特见解或具有代表性错误的作业应予详细记载,以作为讲评辅导的依据。

六、指导与帮助

第二十五条 教师必须全面关注学生的成长,指导和帮助学生检查、正视和反思自我,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发现所学内容的价值和意义,营造和维护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对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六条 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加强指导工作。对学生的指导要以正面为主并运用多种形式,因材施教。既要有课内指导又要有课外指导,既要有集体指导又要有个别指导,既要有学业指导又要有心理指导。

七、教学评价

第二十七条 评价学生要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指导,以各门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以开放、多元、多样、发展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进行评价,并要突出对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检测和评价。

第二十八条 重视过程性评价,采取阶段性(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和评价学生。要发挥评价的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环节。

第二十九条 要从严控制考试。考试的内容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既要注重双基,又要体现能力,渗透情感、态度、价值观,注重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考试形式要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

第三十条 不公布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不按成绩给班级和学生排队。建立补考制度,为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提供补考的机会。

第三十一条 严格考纪、考风。考试前向学生进行考纪、考风教育。严密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考务工作。考试时教师严格监考,考试后要对考务、考纪、监考等工作进行总结,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及时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八、教学研究

第三十四条   教学研究工作重在解决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学校教科室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切实解决新课程实施后教育教学中的困惑和难题。针对不同层面的问题,采用不同的问题解决方式。可校内研究,也可校际合作; 可采用课例比较式”“循环授课式”“专题研讨式”“课题带动式等多种形式。

第三十五条 教师须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参加校本教研,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业务水平。学校教科室每年应为每门课程订阅相关教学刊物。

第三十六条 教研组一学期开展两次学校或跨学校的教研活动。备课组单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做到定好时间、定好主题、定好活动主持人,每次时间不少于两课时,并认真研讨,做好记录。备课组双周开展组内公开课。

第三十七条备课组和教师个人应积极将带有普遍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的问题,根据自身条件,在教科室的组织下,问题为杠杆,开展课题研究,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并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对行之有效的课题成果应积极推广应用。

第三十八条 教务处、教科室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上研究课、竞赛课、观摩课。要督促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其中校长原则上不少于20节,教学副校长、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教务处、教科室负责人等每期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其他任课教师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节,且有听课和评课记录。提倡听推门课和跨学科听课。提倡新教师先听后上。

第三十九条 每学期学校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开放活动,积极组织或参加较大规模的片区教学研讨活动。营造求真、务实、自由、融洽的教研氛围,为教师交流信息、分享经验、发展专业、展示成果提供平台。

第四十条 学校重视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构建名师工程青蓝工程,优化教师队伍。积极创造条件,为青年教师建立双导师培养模式,指导教学研究和上课。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科室要建立教师成长档案,对教师的教学经验总结材料、教学个案与反思、公开课的教案和学案、发表的论文和获奖的成果等进行归档保存。

九、教学总结

第四十二条 学校和教师在学期末必须及时对教学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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